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皮亦玲 范质慧)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鱼形山人民法庭法官助理陈振威在鱼形山街道办事处五楼会议室为该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部分下辖村委、社区的工作人员,送上了以《农村土地法治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题的专题普法讲座,受到了在场人员的高度评价。
6月14日,赫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贤前往鱼形山街道走访调研时、鱼形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向其反映辖区内近年关于土地征收补偿类纠纷较为常见,希望法院能够就有关问题进行专项指导,尽量从源头上遏制该类纠纷的发生。丁贤当即要求鱼形山人民法庭迅速筹备,结合案例,就相关问题开展专题讲座,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鱼形山法庭庭长李武接受任务后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认为土地征收补偿类纠纷的产生,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故认真安排以此为主题的讲座。
在7月14日的讲座上,陈振威从涉农基本权利的角度切入,具体讲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丧失问题,同时结合当地真实案例,有针对性地分析了现实生活中常见而又难以判断的对几类人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根据实际情况,重点讲解了出嫁女、入赘婿及其子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问题。最后,他着眼于村规民约,阐述了制定村规民约的相关法律规定,叮嘱各村委、社区干部,在制定村规民约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村规民约的内容也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的强制性规定,避免日后因村规民约的制定而引发纠纷。
授课结束后,在场人员均表示受益匪浅,并针对授课主题向李武庭长提出具体问题,李武当场对所有问题进行了解答和回应,并留下联系方式,表示大家若在今后的工作中对相关问题有疑问,可以随时与法院取得联系,法院一定会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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